如何寫存證信函,購物糾紛,存證信函
1.將郵寄來的資料詳細記下,例如收到的時間,寄出的郵局等,至少應該 都會有包裹或掛號的號碼 2.到郵局去買存證信函一式四份,把話說清楚,例如:某月某日收到貴公 司寄發之某物,掛號單號為某號,本人並未訂購該物品,請貴公司詳察,並於本存證信函送達日起三十日內,儘速派員取回。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,本人不負保管義務,如有毀損由貴 公司自理。 如需本人將該物品寄回者,請於七日內將郵資(看他寄來時貼多少郵資)及 處理手續費(另加100元)共計某元,現金袋寄至某地址某人收。 逾三十日者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二項,視為貴公司拋棄該物品, 本人將予以自由處置。切勿自誤! 3.副本寫”消費者保護協會” 4.到郵局去寄出,則郵局會留一份(郵局存證用), 一份寄出該公司(這一份一定要寄。) 一份自己留存(千萬要收好至少留存五年), 一份寄消費者保護協會(不寄也沒關係),接下來就高枕無憂如何寫存證信函,購物糾紛,存證信函
參考資料-- 購物糾紛----->如何寫存證信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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