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

寫存證信函-10個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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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存證信函格式為B4尺寸,可到郵局買存證信函用紙(每張1元)或【下載格式】自行印出後撰寫。如為電腦格式,列印出為A4大小,記得放大為B4大小。

二、寫出對方之姓名、地址,最好有身份證字號。如果對方為公司,寫公司名稱、負責人、地址。

三、寫上自己姓名、地址、聯絡電話,以便於對方聯絡你。

四、副本處可寫上相關的人或機構,否則副本收件人則不用寫。

五、完全不空格從第一格開始寫,通常先依事實書寫你遭遇的狀況,再表達你的憤怒與不滿。 

七、接著限期對方在某日前內答覆,或直接要求對方如何解決。並書寫對方如不予理會,將採取其他途徑,如訴訟、報警、報紙廣告等等方式,最後別忘了加句『以免訟累』或『請台端自重,請勿自誤』等句子做結尾。

八、存證信函內文字如有塗改增刪,應於備註欄內註明,並由寄件人簽章,惟每頁塗改增刪不得逾二十字。 

九、寫好後影印兩份(連正本共三份, 幾個副本收件人就多印幾份),分別裝訂好。帶著本人身份證、印章及現金(第一頁50元,其餘每頁25元)到郵局存證信函窗口辦理。

十、在存證信函寄件人處及各頁接縫處蓋章,寄出後記得拿回掛號收執聯。

十一、事後就等回執收到後,看對方的反應了!先充實好自己的法律知識,如真的難以處理,再尋求另外方式解決囉,如律師、調解委員會等。 --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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